護法Dharmapala
生平
護法(約 530—561),南印度建志補羅人,唯識十大論師中影響漢地最深者。傳其為大臣之子,婚期之夜出家,遍學大小乘,青年時代即主持那爛陀寺講席,學眾數千;二十九歲退居菩提伽耶大菩提寺專事著述,三十二歲早逝。其學立見分、相分、自證分、證自證分「四分」說,主張識體實有依他起,史稱「有相唯識」。弟子戒賢繼主那爛陀,玄奘西行從戒賢受學,歸國後糅譯十家《唯識三十頌》註釋而以護法義為正宗,即《成唯識論》,漢傳法相宗遂奉護法一系為正統。另有《廣百論釋》《觀所緣論釋》等漢譯傳世。生卒年依《大唐西域記》推算,異說尚多。
貢獻與影響
- 「有相唯識」學說代表,立四分說
- 其學經玄奘《成唯識論》成為漢傳法相宗正義
- 主持那爛陀講席,培養戒賢等傳人
著作
- 成唯識論
- 大乘廣百論釋論(玄奘譯)
- 觀所緣論釋(義淨譯)
參考來源
- 玄奘《大唐西域记》卷十
- 《成唯识论述记》
- 多罗那他《印度佛教史》